据介绍,自2016年2月起,胡某张某、朱某,先后租用宜丰县城两个小区的房子,以合伙出资开设虚假公司为名,分别招聘姚某、李某、潘某为公司主管、文员负责日常工作管理、核单工作。另招聘周某、刘某等10人为话务员。
这之后,胡某、张某、朱某利用非法渠道,购买大量的汽车客户个人信息,由话务员按照事先编写的诈骗教程资料,通过的网络电话平台,假冒品牌汽车销售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,向客户
推销市场价为1980元的“OUMIYA”牌情侣对表及300元手机充值卡,由快递发货并要求客户支付299元成本费,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实施诈骗。法院查明,经鉴定,该对情侣对表价值人民币55元,而手机充值卡实为虚假。
“虚构中内容,快递高仿产品骗取钱财,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半年时间里,这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以‘货到付款’方式,骗取金额达110万元,被害人数达2396人。”在信丰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,也有着高度相似的情节。
收货人只有在付款后才能验货,当发现有问题时,只能联系发货人要求退货,但此时诈骗则以各种理由。
切勿轻易签收到付快件。另外,如果收件人拒收,拒收的快递将会退回给寄件人,骗子是要为这个包裹承担运费的。
骗子只有在获得用户动态密码后,才能把笔钱转到自己账户上。当初点击骗子发的木马链接后,骗子只能盗取网银账户和密码,并制造资金被转,其目的是动态密码。小编可要提醒你,在进行网银操作时,“动态密码”是最后的安全底线,千万不能透露给别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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